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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博天堂ag

2023-03-30 17:14 来源: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

序号

行政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出具单位

1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体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条 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

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船员培训机构

3

港口经营许可

港口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岸电、污水预处理等固定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三条 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具有相应权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工商营业执照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管部门

5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

工商营业执照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二条 申请参加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投标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经营许可方案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三)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运营要求的停车场地;

(五)有合理可行的运营方案;

(六)法律、法规和经营许可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管部门

6

停车场证明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自然资源部门

7

出租汽车延续经营许可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合格证明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期限届满经营者需要延续经营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可以逐年许可:

(一)经营条件无实质性改变;

(二)经营期限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全部合格;

(三)符合法律、法规和县级或者市、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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