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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7:14 来源: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
序号 |
行政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出具单位 |
1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体检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条 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2 |
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船员培训机构 | ||
3 |
港口经营许可 |
港口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岸电、污水预处理等固定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三条 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相应权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4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工商营业执照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市场监管部门 |
5 |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 |
工商营业执照 |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二条 申请参加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投标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经营许可方案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三)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运营要求的停车场地; (五)有合理可行的运营方案; (六)法律、法规和经营许可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市场监管部门 |
6 |
停车场地证明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自然资源部门 | ||
7 |
出租汽车延续经营许可 |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合格证明 |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期限届满经营者需要延续经营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可以逐年许可: (一)经营条件无实质性改变; (二)经营期限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全部合格; (三)符合法律、法规和县级或者市、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