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遵义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jtj.zuny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兴遵西路8号,邮编:563000,电话:28222328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数16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2条,发布公示公告信息98条,办理建议提案72件,其中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46件;办理上级舆情交办件19件,回复网民信件246件,未出现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信息;定时维护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机构信息;公示了全市普通国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等全市交通运输规划相关工作;公示了2018年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和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公示了全年交通运输投资情况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公示了组组通公路建设情况,贫困村维稳帮扶情况等交通扶贫有关信息;公示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等有关情况;公示了局属事业单位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招录事业工作人员6人。
依申请公开。
坚持民意导向,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经保密审查等法定程序后允许公开的,及时公开并向申请人反馈;依法不予公开的,本着对申请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从类别上来看,涉及网络申请2件,书面申请2件;从涉及领域来看,涉及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依申请公开2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依申请公开1件,公交行业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2件符合依申请公开条件,予以公开;1件不属于我局责任事项,已告知申请人向相关部门重新提交申请;1件依法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加强保密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查,坚持信息公开正确导向,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由局信息宣传科负责我局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定期维护更新公开信息,特别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重要政务信息,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公布到门户网站。
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遵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博天堂网页版主页现设置了概况信息、信息公开、新闻中心、公众参与、政策法规、办事服务、出行服务、国务院信息等八大板块,下设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信息公开、网上征集、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办事指南、出行服务、专题专栏等12个栏目,增加了“国务院信息”栏目,为网民提供查询方便。同时,还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链接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加大对交通运输工作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全天24小时对网站进行监测维护管理,网站运行良好,信息安全正常,更新的公开信息及时显示。
监督保障。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及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局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本单位考核机制完善、丰富信息公开报送渠道等工作,形成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另明确局信息宣传作为门户网站的管理科室,负责我局门户网站的技术维护以及各模块信息的更新。各责任科室自觉遵守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相关规定,对未及时更新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发布虚假信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350 | 增加10.5%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675 | 增加29.6%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工作要求,优化政务公开项目管理,认真分析今年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进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按照修订后的条例,认清工作职能,明确公开范围,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健全规章制度,补齐公开短板,进一步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政务中心,推进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等服务工作,严格遵循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